沈阳建筑大学始建于 1948 年,原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曾隶属于国家建设部, 2000 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学校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 1832.7亩,建筑面积 63.68万平方米。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 1428.6亩,建筑面积 37.17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 756 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 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方便快捷的校园网和有线电视网。
学校设有15 个学院,现有教职工118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5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335人、硕士及以上学位420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11人,硕士生导师226人。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18949人,其中本科生9302人、研究生718人。
学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硕士点,学校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在建筑与土木工程等 6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本科教育包括六大学科门类的34个专业,建筑学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均通过了国家级的专业评估,建筑学专业是辽宁省20个省级示范专业之一。学校招生范围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0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辽宁省有13个专业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 学校2002——2005年的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4年在辽宁省高校名列前茅。
“十五”期间,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12623.5万元,累计科研立项 1000 余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近 400 项, 115 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学报(自然科学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并于2005年被美国工程索引(EI)确定为核心刊源。2004、2005两年学生申请专利176项,列辽宁省高校之首。学校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学校与20多个国家的4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学校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十五”以来,学校承担教改立项国家级8项,省部级69项。“十五”期间编写并出版教材、著作144部,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56项。 2005 年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学校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和具有创新能力的知名建筑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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